提出貨物托運要求
顧客應在托運書上簽字或蓋章,并對其所填寫內容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貨運員通過電話或網絡查詢承運航班,確定是否有滿足顧客要求的航班信息。
若廣州機場與目的地城市尚未開通航線或艙位緊張,暫時無法收運貨物,則貨運員幫助顧客聯系其他航線轉機或者向顧客說明情況并征詢顧客意見。
判斷貨物是否符合航空運輸規定
貨運員根據顧客托運的貨物品名、包裝及目的站,確定顧客應出具的相關文件。
顧客托運危險品貨物需出具“危險物品申報單”;動物、植物貨物應出具“動、植物檢疫證明”。
另應提供進出口國的海關規定要求文件,以及銷售者的商業發票副本;進口國海關要求的其他文件,以及木質包裝的熏蒸處理手續等。
貨運員檢查貨物包裝、重量、尺寸等是否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國際貨物運輸規則》,包裝是否適應、符合貨物性質及運輸條件。若一切條件均可達到要求,則可以為該票貨物辦理托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