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使用面包車拉貨的現象,同樣我們也可以看到面包車拉貨的車主被懲罰的現象。那么為什么使用面包車拉貨會被懲罰呢?這其中是否有哪些你所不知道的秘密?為了解開這個疑問,下面請跟隨優騏小編一起來探討一下吧!
在我們的認知中,面包車拉貨并不是什么不應該的事情,為什么還會受到懲罰呢?這就不得不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了,根據該《條例》規定,應用于道路運輸的設備,如果屬于運輸旅客的,不得超過該運輸車輛的既定人數,也是我們常說的“超載”。如果是屬于運輸貨物的,貨物的重量不得超過該運輸設備的承重能力,即不能超過玻璃的下邊緣,一旦出現“超重”現象,將會以違法規定而受到懲罰。
從《條例》規定中可以看出,面包車并不是不可以運輸貨物,而是不能違規運輸貨物,而在該條例針對的主體并不是所有人,而是針對于具有貨運運營證的企業、個體運輸運營者和物流企業,采用面包車進行相關的貨物運輸服務,對于普通的面包車使用者,并沒有這方面的要求。
如果面包車拉貨屬于商業行為,那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